7月27日,国家发改委在官方微信号发布了《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
本次推广的有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共5方面47条,主要包括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以规则机制衔接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创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有分析人士指出,这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国家发改委首次系统总结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并以正式通知的形式下发全国。这种罕见的方式,凸显了国家有关方面对深圳创新探索及成就的充分肯定,以及深圳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的高度重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背后,有不少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形成体系,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呈现了深圳经验——在改革以及创新探索的过程中,法律的支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近几年,每当谈及创新,深圳各界总结得最多的是“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其中,基础研究是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重要一环,也是深圳近年来着力加强的方面。曾有本地科技官员指出,应用研究服务支撑产业的发展,而基础研究则能够引领和前瞻部署产业的发展。
2020年,深圳出台《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以法定形式明确政府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比例,设立市级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技人才。同时,大力引导支持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等方式,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
深圳原副市长、哈工大(深圳)经管学院教授唐杰认为,走向基础研究是深圳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化,深圳将来会从传统工业化的专利技术迅速走向科学化的过程,在计算技术、AI、材料技术、生命科学等方面获得突破,从产业中心向科学和产业中心过渡,这也将是深圳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
成果产业化一直是深圳的长项,在创新生态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深圳近几年进一步提出建立科技成果“沿途下蛋”高效转化机制,包括构建“楼上楼下”创新创业综合体,“楼上”科研人员利用大设施开展原始创新活动,“楼下”创业人员对原始创新进行工程技术开发和中试转化,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沿途转化。
在人才支撑方面,深圳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离岗创业和在职创办企业,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高校教育开展多点教学、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并获得报酬等,以大胆的体制“松绑”,将人才流动带来的创新红利激发到最大。
二、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知名的高科技之城,深圳格外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此次,国家发改委共梳理总结了“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10条经验。
其中,深圳在实体经济用地保障方面的举措,尤其受到市场关注,譬如,深圳划定了“区块线”保障工业发展空间,严守270平方公里工业区块控制线,控制线范围内严控“工改居”“工改商”,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工业上楼”,严厉处置通过转让等方式变相炒卖工业用地等。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易明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历史上看,多数科技创新中心是从制造业中心发展而来。离开了制造业的支撑,会导致创新的空心化。基于这样的判断,深圳不能让制造业过度流失,但深圳土地资源非常有限,一些非制造的产业容易形成短期诱惑,对制造业及其用地空间形成天然挤压。划定工业用地红线这样的做法有其必要性,从资源上对制造业进行合理布局,这也是产业结构的再平衡战略。
此外,深圳还采取了一系列给实体产业降成本的方式,譬如,采用“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模式,建设一批优质产业空间,并以“总成本+微利”的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割销售。
2020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并印发《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打造“两个百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产业空间的总体目标,即“保留提升100平方公里工业区”和“整备改造100平方公里产业空间”。
三、以规则机制为重点,构建制度型开放新格局
自从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深圳成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在以规则机制衔接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方面,深圳积累了不少经验。
譬如,深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建立全国首个以国际化理事会为中心的法人治理机构;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违法经营额计算、赔偿标准问题,率先界定证据妨碍排除规则的适用标准,破解知识产权侵权“举证难”等。
2020年度,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共审理案件11223宗,“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审案快,认定准确”,已经成为全国很多知识产权领域代理律师的共识。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深圳更是积极促进与港澳之间的规则衔接以及科研合作、人员交流等。其中,允许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专业人士经备案后,在深圳直接提供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相关服务,吸引更多香港专业机构及人士赴深参与建设;允许港澳高校、公营科研机构等单独申报深圳科技计划项目,促进科研资金便利流动;支持前海合作区以市场化方式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开展重点领域大湾区标准研制,促进大湾区三地标准互联互通等。
深圳市委大湾区办相关人士表示,深圳拥有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在港澳工作上有深厚的基础和广泛的交流合作渠道,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在与港澳规则衔接上继续不断实践探索。
四、创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
作为移民之城,在过去40余年的时间里,深圳常住人口迅速增长,这给公共服务带来了挑战。一方面,深圳持续在加大民生服务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深圳也试图从改革、创新的角度,提供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
国家发改委在深圳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梳理总结了9条经验,涵盖了医疗、教育、图书馆建设等多个领域。
譬如,深圳率先出台了《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明确规定组建基层医疗联合体、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签约居民制定个性化健康服务包等。
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深圳以“院办院管”的社康管理体制为纽带,形成医院与社康机构融合发展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医疗与预防融合发展的学科发展模式、全科与专科协同发展的分级诊疗方式,使基层医疗集团成为履行政府“保基本、促健康”职能的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深圳率先提出“建设中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城市”目标,实施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倡导“从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友好理念,扩大儿童发展空间,首创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图书馆、医院、公园、实践基地等建设指引,已建成各类儿童友好基地360个、妇女儿童之家713个、公共场所母婴室超千间。
当前,在国家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背景下,深圳的这些做法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
五、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而以深圳为代表的超大、特大城市,在探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尤其有着重要使命。
此次国家发改委梳理形成的12条相关经验,包含了推进水污染治理、打造“公园里的城市”、打造社区抗击疫情典范等多个方面。
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一条是,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具体而言,深圳制定出台了《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全灾种统筹应对、全链条有效覆盖、全过程综合管理的体制改革思路;印发《深圳市综合减灾区创建实施方案》,分3年使全市662个社区全部成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助理郑宇劼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过去城市更多地强调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但较少关注到城市安全,这背后涉及整个城市的规划理念、交通方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调整等,尤其是落实到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当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治理也需要从粗放转向“像绣花鞋一样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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